转发校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6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现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坚守正道。

二、紧盯“四风”问题,确保风清气正

两节期间,各级党组织要紧盯“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收送公款支付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等礼品礼金和土特产,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醒党员干部、教职工今后个人购买烟酒不得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畅通监督渠道,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

各级党组织注意筛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学习教育,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要综合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向校纪委报告。校纪委将对各级党组织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校纪委办公室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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