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6-29 点击数:

 

 

池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锻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大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国家法律法规。

(七)中央、省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文件、重大时政、重大决策部署。


(八)围绕促进学校党的建设和发展实际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指导性的专题内容等。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组织及形式

(一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党委委员及党(校办、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武装部、教工部、学工部、工会、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召开扩大学习会,参会人员可结合学习内容确定。

(二)中心组学习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学习会由组长主持,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会,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可配备学习秘书,学习秘书由宣传部、党办、组织部或机关党委负责人担任,由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部、党办、组织部、机关党委等机构人员应积极协助学习秘书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和学习专题,提供学习资料,邀请授课专家学者, 记录学习内容,配备学习用具以及做好学习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学习秘书负责学习时间与地点的安排、人员通知及签到考勤等事宜。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二个小时;每季度集中研讨次数不少于一次,集中研讨时可安排 1~3 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可作交流发言。

个人自学由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灵活安排, 提倡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明确学习重点,认真学习思考;在自学基


础上,联系学校建设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四)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学习组长或副组长履行请假手续, 并到宣传部备案,遗漏学习内容可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五)中心组学习笔记采用专用记录本,由宣传部统一印制。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记录(含自学、交流发言和学习心得等均需在专用笔记本呈现。每年年终将笔记本交秘书处统一存档备查,并换发新笔记本。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学习目的。要注意克服以讨论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或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着力提高理论水平, 强化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管理决策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中心意识,精选学习内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理论著作和文章,并进行深入思考,潜心研究,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三)注重守正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论探索,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和契合度,有效推进理论成果向工作实践的转化。每年撰写 1—2 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五、检查考核

(一)查阅学习笔记。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年集中调阅一次, 由组长和副组长审阅,并供上级检查。

(二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六、其他

(一)本制度授权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各二级中心组对照本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 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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